市政府常務會議制度:市政府常務會議由市長、副市長、秘書長和市政府其它領導同志組成,由市長召集和主持。市政府常務會議有半數以上常務會議組成人員出席方為有效。
① 傳達貫徹黨中央、國務院,省委、省政府和市委的重要決定和重要會議精神;
② 研究討論向省政府及市委請示報告的重要事項;
③ 討論決定市政府工作中的重要事項;
④ 審議市政府制定、發布的規范性文件;
⑤ 分析形勢,通報情況。
市政府常務會議一般每月召開二至三次。
2021/02/25
會議地點:株洲市人民政府
會議摘要:
2021/02/22
會議地點:株洲市人民政府
會議摘要:2月19日,市長陽衛國主持召開市政府常務會議,傳達學習有關講話精神,研究2021年市政府黨組工作要點以及全市項目建設、招商引資、優化營商環境等工作。會議傳達學習了習近平總書記近期重要講話精神和省委副書記、省長毛偉明在株洲調研講話要求,強調要鞏固和拓展脫貧攻堅成果同鄉村振興有效銜接,實現由集中資源支持脫貧攻堅向全面推進鄉村振興平穩過渡。
2021/02/18
會議地點:株洲市人民政府
會議摘要: